發(fā)布時間:[2025-09-26 21:50 ] 瀏覽次數(shù):31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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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基本釋義
?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五十五條規(guī)定,搞投機鉆營,結交政治騙子或者被政治騙子利用的,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(nèi)職務處分;情節(jié)嚴重的,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。充當政治騙子的,給予撤銷黨內(nèi)職務、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。
?此條是新修訂的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紀律處分條例》新增條文,旨在對此類具有政治危害的行為進行堅決懲治,有利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,促進黨員、干部做到對黨忠誠老實、光明磊落。
?行為認定
?政治騙子指通過冒充或虛構領導干部及其親屬、朋友、身邊工作人員,有特殊背景的專家教授、學者智囊、“大師”等方式設計身份偽裝,或通過偽造領導干部圖文影音資料、虛構與領導干部交往經(jīng)歷、傳播政治謠言、制造內(nèi)部信息、假意“牽線搭橋”等方式設計行為包裝,以“提拔重用”“擺案抹案”等政治利益為誘惑騙取他人信任,謀求攫取經(jīng)濟利益、社會地位等不正當利益的人員。
?主要表現(xiàn)
?政治騙子手法多樣,花樣翻新,主要表現(xiàn)為:一是慣于身份偽裝,有的冒充領導干部或者領導干部的親友、身邊工作人員,有的自稱“關系通天”“上面有人”,等等;二是擅長行為包裝,有的偽造與領導干部的合影、乘坐高級轎車、出入高檔飯店,有的以傳播政治謠言方式制造掌握“內(nèi)部信息”的假象,有的甚至偽造公文材料,等等;三是善于攻心、“圍獵”,有的吹噓能找關系幫人跑官要官,有的自稱能幫違紀違法干部說情消災、抹掉問題、逃避追究,等等。
?動機目的
?黨員干部結交政治騙子,主觀目的一般是為了在政治上搞投機鉆營,主要表現(xiàn)為:一是搭“天線”跑官要官,有的黨員干部不安心本職工作,企圖通過政治騙子的所謂“人脈資源”,為自己的職務提拔、崗位調(diào)整“鋪路搭橋”;二是找關系“消災解難”,有的黨員干部觸犯黨紀國法后,不主動向組織說明問題,卻將希望寄托于通過政治騙子找人疏通關系,企圖逃避懲處;三是其他不良政治目的,比如有的獵奇心理較重,為打探所謂“內(nèi)部消息”結交,有的為謀求榮譽表彰、撈取政治資本,有的為滿足結交權貴的虛榮心,為自己營造聲勢,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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